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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城县财政局机关效能制度——首问责任制度

[日期:2008-07-28] 来源:  作者:办公室 [字体: ]

 

1、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,负有为来人服务的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
2、首问责任人不论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,都要热情回答与接待,帮助来人找到经办单位,不能视而不见,听而不闻。

3、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,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,不能当场办理的,要落实“一次性告知”制度,向当事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事项、需补充或携带的材料、如何办理等事项。

4、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,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引导来人到承办单位,并交由承办单位接待。

5、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不清楚承办单位的事项,首问责任人要热心帮助了解;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的,首问责任应耐心说明,尽可能提供帮助。

6、属电话咨询或举报的,接听电话人员为首问责任人。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、来电人姓名、单位、联系方式等登记在册,并及时转告有关领导或股室办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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